来源:合肥现代妇产医院 责任编辑: 2016-03-16 16:04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中专或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二、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科学历,从事本技术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四)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即可以参加考试。
三、参加中级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护士资格考试的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人员。
2、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为止;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所学须与报考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4、《卫生技术资格考试目录》中部分系主亚,主亚在基础知识、相关知识、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